贖罪的人,可以過得幸福嗎?
從諾蘭的《奧本海默》到《奧德賽》,重新思考人性、修復,以及正義。(如果怕暴雷,請看完電影後再閱讀。)
看完諾蘭的《奧德賽》,我想了很久。
如果只能從電影裡帶走一件事,那會是:認知自己不是好人,才可能真正看見自己做的每一件事。
這幾年,我反覆練習放下「自己是好人」這個身份認同,才漸漸體會這件事。
非二元觀點始終提醒我:
不要用好人與壞人切割世界,也不要急著把自己安置在正確、善良與正義的一方。
其實,成年後所受的教育,從法學、性別、到佛學,隨處可見這樣的提醒。但我仍然會在憤怒時,行差踏錯,走火入魔——相信自己是出於愛、出於善意、出於正義、想拯救別人,便不可能傷害。
《奧德賽》帶來了另一種反轉。
諾蘭顛覆一個眾人熟知的英雄故事,讓我們重新觀看:當我們從另一個角度理解同一件事,原本的英雄還是英雄嗎?原本被稱作必要之事的行動,是否也可能是暴力?
我常想,人的智慧體往往體現在:我們能從多少不同角度,理解一件事情的複雜性;
知道任何一種觀點與敘事,都不是唯一的真理。
從早期的《頂尖對決》,以魔術戲法挑戰觀眾的視角,到《全面啟動》讓真實與夢境層疊輪轉,一再重置我們對現實的判準,諾蘭總能讓觀眾享受立場飄移、認知失去依靠的過程。
但從《奧本海默》開始,他似乎不再滿足於玩弄觀看方式。
他開始挑戰更龐大的當代神話:美國神話、科學神話、軍事神話,以及我們對英雄、正義與必要犧牲的想像。
每次看諾蘭電影,都像有人向心底投下一枚震撼彈。那些被日常掩埋的思考重新浮出地表,召喚我再度組織、書寫一篇其實是我自己需要,也想要讀到的文章。
作為一個人,看見自己的複雜性
幾年前看諾蘭《奧本海默》後,我讀了《奧本海默:美國普羅米修斯》。那時我猜想並希望,諾蘭會繼續說同一個主題。
從《奧本海默》到《奧德賽》,我看見一條一以貫之的主軸:複雜而聰明的英雄,以正義與拯救者自居,深信自己正在完成必要之事,因此不惜一切代價。
奧本海默的行動,由恐懼驅動。
奧德修斯的行動,由憤怒驅動。
從恐懼出發的行動,會製造更多恐懼;從憤怒出發的行動,也只會種下憤怒的果。
當這兩種情緒,被近乎神祇般的智能與力量放大,後果便足以燒盡人性的原野——愛、信任、慈悲與寬恕的原野。
英雄被恐懼與憤怒蒙蔽,相信自己正在做「必要之事」:結束戰爭、對抗法西斯、奪回正義。卻沒有看見,那匹以正義包裝的特洛伊木馬裡,也藏著控制、奪權、復仇與傷害的欲望。
原子彈試爆成功的那一刻,奧本海默站在蕈狀雲與夷平一切的震波前,被迫正視自己參與創造的恐怖力量。
他引用《薄伽梵歌》:「如今我成了死神,世界的毀滅者。」
在諾蘭的《奧德賽》裡,奧德修斯打開特洛伊城門,希臘士兵衝入城內,高塔在火光中倒下,尖叫與哭喊四起。
他驚恐抬頭,彷彿也在那一瞬間明白:自己所參與創造的,並不是勝利,而是毀滅。
英雄並不是忽然變成了惡人,他只是終於看見,英雄的拯救敘事,遮蔽了他的視線太多。
燒毀任何一座家園,我們都回不了家
《奧德賽》裡有一幕,幾乎直接傳遞了這樣的訊息:若摧毀任何一座敵人的家園,自己也將成為無家可歸的孤魂。
世界上的每一處家園——內在的、外在的、自己的、他人的——始終相連。
真正的戰士,不是擁有殺戮的力量,而是在歷經一切以後,仍願意看見自己的作為、承擔責任,重新找回內在平安,讓自己可能歸返。
奧德修斯起初不敢回家,無顏面對自己。他用七年時間遺忘、壓抑,不願記起自己經歷與做過的事。
奧本海默則背負著罪疚,走向一條近乎自我傷害的路。
奧本海默的人生裡,幾乎沒有救贖。他清楚自己責任,戰後面對氫彈,只剩下猶豫。然而這份猶豫,卻被他曾經服務的國家讀作背叛——閉門聽證、抹黑、羞辱,最後收回他的安全許可,等同官方宣告:我們不再信任你。
一個曾經被國家視為拯救者的人,轉身成為被審判的人,只因他開始想要承擔國家不願承擔的罪疚。
往後的日子裡,他憂鬱、削瘦,菸不離手,聲音被病痛磨啞,卻仍一次次公開談論核武的道德重量。六十二歲時,他帶著矛盾與愧疚,病逝於喉癌。
讀完奧本海默的一生,我內在仍有一部分抱著希望:一個開始反省、想要贖罪的人,是否能有不同的結局?
我想,諾蘭或許也在尋找另一種可能。
犯錯的人,仍然值得幸福嗎?
在《奧德賽》的最後,奧德修斯與妻子離開王國,走上一艘船。前方海面光亮燦爛,生活仍有愛,也仍可能甜美。
坐在電影院裡時,我並不理解這個安排。我心想:咦,這是快樂結局嗎?一個需要贖罪的人,仍然可以擁有甜美的愛情,以及嶄新而有光的生活嗎?
這實在太不尋常。
抱著這個問題,我開始反問自己:那我希望這個故事如何結束?
一個人發現自己的行為與責任後,餘生是否就必須與不幸纏鬥?他必須持續懊悔、自傷,證明自己不值得愛與被愛,才算真正承擔嗎?
這個問題的根本是:一個犯了罪的人,是否仍然值得幸福?
經過七年的遺忘與壓抑,奧德修斯終於願意慢慢記起,他曾經擁有心愛的人。而記起愛,必然也連帶記起痛苦,以及自己的罪責。
他放下防備,重新渡海,讓生命進入更大的命運;讓身心的苦難穿越、經過自己,而不再逃跑。
回到家鄉後,他最終放下王位,離開那套曾經賦予他力量、也讓他得以遂行暴力的權力系統。
他走上妻子原本想要的下半生:追逐日落,活得自由。而那也是冥界士兵,要他贖罪的方式。
我知道,贖罪之路時而外顯,時而發生在內,不是一場能時刻向眾人交代、證明自己足夠痛苦的表演。
我也在這時訝異地發現,自己心裡,仍然住著應報式的正義——犯錯的人應該受苦,傷害別人的人,不應再擁有幸福。
贖罪之路,必需自傷?
正義有至少兩種。
有修復式的,也有應報式的。
修復式正義關心的是:傷害如何停止、受傷的人需要什麼、造成傷害的人如何真正承擔,以及我們是否能改變那個,持續製造傷害的環境與系統。
應報式正義關心的則是:誰該被懲罰、誰應該付出代價,以及如何讓造成傷害的人也感受到痛苦。
這裡所說的「應報式正義」,並不是指所有的究責與懲罰,而是相信,一個傷害必須用另一個傷害償還;讓犯錯的人受苦,正義便得以恢復的想像。
究責,是要人承擔自己造成的影響、參與修復;應報,是要人為此受苦,以為受苦本身就是修復。
從古至今的司法制度,以及大眾對正義的語言,往往仍深受這種想像影響,包含我自己。
人們嘲笑「以牙還牙」的暴力,然而,「以牙還眼」的應報式正義,卻也沒有好上多少,本質是相同的。
應報式正義,也像一匹特洛伊木馬。外表雄偉、正當,內裡卻可能包藏著權力欲,以及合理化傷害他人的渴望。
我更訝異的是,我原本排斥的諾蘭版結局——「一個犯錯、贖罪的人,仍能擁有幸福的生命」——不正是我希望奧本海默也能擁有的嗎?
生命的目的,從來不在於懲罰,而在於生長與修復。
生命的目的,是生命力本身。
是看見自己的過失後,仍願意繼續活下去;有能力給自己與他人光的覺知與慈悲,並以餘下的生命承擔、修復。
諾蘭沒有讓奧德修斯的贖罪之路,成為一條背負十字架、披荊斬棘的自我傷害之路。
他讓奧德修斯正視自己的作為,拆除內在的木馬,聆聽那些曾被自己放逐到邊疆、如同冥界鬼魂般的聲音。他放下權力,也為自己內在眾生的和平負起責任。
將覺知的光照進內在所有角落,不再以正義或道德包裝自己的意圖;接納自身所有面向,才終於可能不再受它們控制,開始真正地活。
不是英雄,也不是惡魔
我們這一生有愛,也有過失與傷害。不是好人,也不是壞人。我們就只是人。
同樣地,只把奧德修斯或奧本海默看作「加害者」,同樣會抹去他們的過人的膽識、驚人毅力與創傷倖存者的複雜性。
他們曾經拯救,也逐一失去;曾是殺戮與毀滅的參與者,也反覆承受創傷留下的後果。
這種令人不舒服的雙重性,才更接近真實:一個人可以是施加傷害的人,也同時是受傷的人。
承認他的傷害,不代表否認他的傷。理解他的傷,也不代表免除他的責任。
而看見一個人的責任,也不代表必須以應報式的正義再次傷害他。
正義,不是把一個人永遠釘死在他最糟糕的行為上,而是停止傷害的循環,開始修復。
不再把人分成英雄與惡魔,而是容納人性的矛盾與複雜;不取消責任,也不取消一個人繼續活著、改變、修復、幸福的可能。
那或許才是文明。
而那也是,我們每一個人真實的樣子。






我也才在週末進戲院看了奧德賽。觀影後,還想,其實沒有許多人說的這麼難以下嚥。心情還未平復,根本無法多想故事背後的延伸。讀了婉的見解,的確很有意思,的確也是我在離席之前在心中盤旋的自問。但你用更有條理的方式,將我的提問整理了出來,還分享你的反芻觀點,好喜歡。謝謝你讓我的奧德賽有些不同。
讀得非常感動,你把那些好複雜的情緒梳理得好細膩,套一句文內的「人的智慧體往往體現在:我們能從多少不同角度,理解一件事情的複雜性」,感謝你的智慧處理這麼龐大的命題,讓我晚上就想去看奧德賽。也想到這首歌,分享給你!🌹 https://youtu.be/PygIBrZFQ6s?si=36Y7fNkzE9ckoP0N